從使用范圍看,函適用于不相隸屬機關之間商洽工作、詢問和答復問題、請求批準和答復事項。一函一事,可以進行事前、事中或事后商洽或答復。
從發(fā)文機關看,函屬于黨政通用文種,各級機關均可使用。
從行文方向看,函屬于平行文,適用于不相隸屬機關。函與復函往往互相對應。
(1)適用范圍。適用于不相隸屬機關之間商洽工作,詢問和答復問題,請求批準和答復審批事項。不相隸屬機關,包括平級機關和其他沒有行政隸屬、業(yè)務主管關系機關。根據內容,可分為商洽函、請求函、答復函、通報函等。
(2)寫作要領
函的發(fā)文機關與主送機關基本要對等。
基本結構
開頭:說明發(fā)函的原由、根據。
主體:說明致函事項。
結尾:可向對方提出希望,或請求協(xié)助解決某一問題。
函的結束語是固定的:專此函達,請予審復。
(3)注意事項
A.找準門受文單位一定要準確。
B.寫清事函商事項一定要具體。
C.少議論函與請示、報告相比,一般都比較短小,有一說一,不宜展開論述。
D.別弄混函與請示務必分清。向上級機關申請批準用請示;向平行和沒有行政隸屬關系的機關請求協(xié)商的事項用函。
E.要對等級別、態(tài)度講究對等原則。函的語氣應不卑不亢,同時要注意禮貌用語。
F.要規(guī)范函是正式公文,有其法定權威性,體例格式不能隨意。
(4)關于函的形式
函的形式與函的文種是兩個概念。函的形式、指公文格式中區(qū)別于“文件格式”的“信函格式”,以函的形式行文應注意選擇使用與行文方向一致、與公文內容相符的文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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